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工作的意見(鹽政辦發[2014]5號)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工作的意見
鹽政辦發[2014]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城南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推進我市服務型政府建設,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滿足社會公共服務需求,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現就我市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要求,科學界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范圍,實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分類管理,引入政府采購公開競爭機制,規范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行為??茖W履行政府在公共服務供給中的管理職能,調動社會力量在公共服務市場中的積極作用,提高社會力量承接公共服務的能力,提高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則
(一)積極穩妥,分步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改革要結合我市政府職能轉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財政支出管理、公共服務市場化等系列改革進度,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科學制定實施方案,按照選擇試點、擴大范圍、全部覆蓋的步驟,積極穩妥逐步實施到位。
(二)強化預算,權責明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經費要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明確公共服務購買方、承接方和受益方在購買、提供和享受公共服務過程中的權利和責任,明確各有關部門在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中的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三)公開透明,競爭擇優。加強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建設,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公開購買公共服務的具體項目和內容,以競爭性方式為主擇優選擇公共服務承接方。
(四)加強監管,注重績效。建立公共服務績效評價體系,研究細化公共服務績效考核目標和驗收標準,強化日常監管考核,確保承接方按照合同約定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逐步建立多方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監管的長效機制。
三、主要內容
(一)購買主體。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主體為所有使用財政性資金履行行政管理或公益服務職能的市級行政部門、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
(二)購買范圍。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范圍主要包括由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并由市級購買主體負責組織實施的具有公益性的社會公共服務與管理事項,以及購買主體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服務事項,重點在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教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公共就業服務、社區公益服務、社會工作服務等領域,逐步加大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的力度。具體項目由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政府轉變職能要求、社會需求等因素確定。
(三)購買方式。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或者單一來源采購等政府采購方式組織采購。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管理,由購買主體委托市級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組織購買,未達到集中采購標準的項目,由購買主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自行組織購買。
(四)購買程序。購買主體根據當年市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目錄,結合本年度本部門(單位)工作任務實際、部門預算安排等因素,按照民生優先、突出重點的原則,編制本部門(單位)年度購買公共服務計劃,報市財政局審核后組織實施。
四、部門職責
市級各部門(單位)要把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要求,加強協調溝通和分工配合,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牽頭、職能部門履職、監督部門保障的工作機制。
?。ㄒ唬┴斦块T要履行監管職責,研究制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管理制度,加強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資金和業務的監督管理,結合財政支出重點,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購買公共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提出實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具體項目種類、性質和內容,指導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公共服務采購行業實施辦法,加強對公共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監督,監督各方當事人依法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活動。
?。ǘ┵徺I主體是公共服務供給的直接責任人,要加強調查研究,制定本行業、本系統公共服務采購實施辦法,提出具體公共服務項目采購需求、準入條件和評價標準,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的相關信息,有條件的可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對項目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督促承接主體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服務,對承接主體提供的服務實施全程跟蹤監管、履約檢查和考核驗收。
?。ㄈ┱少徏胁少彊C構或專業社會代理機構,接受購買主體的委托實施公共服務采購項目、提供專業服務,會同購買主體制定采購文件、組織簽訂采購合同,協助開展履約驗收,做好承接主體誠信管理。
?。ㄋ模徲嫛⒈O察部門要履行監督職能,將購買公共服務資金使用情況列入審計范圍,對政府采購活動依法實施行政監察,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將承擔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行為納入年檢、評估、執法等監管體系。
?。ㄎ澹┏薪又黧w應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各項條件。要主動適應公共服務采購需求,不斷增強承接公共服務項目的能力,積極參與公共服務采購項目競爭,依法履行采購合同義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要健全財務報告制度,接受財務審計和社會監督。
五、有關要求
從2014年起,各部門(單位)在編制部門預算時,一并提出本部門(單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報同級財政部門匯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意見制定本地區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工作意見并組織實施。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30日